物料管理制度
1)、库存物料盘存与质量抽查制度
1、目的:明确库存物料盘存制度,建立物料盘存的时间、方法、要求及质量抽查。
2、范围:所有库存物料。
3、责任:销售部相关人员、仓库员、仓库主任。
4、内容:
(1)、盘存工作的主要要求:
查明物资数量与帐,卡是否相符;
检查物资的质量有无变化,保管条件是否相符合该物资的要求;
查明有无积压物资;
仓库的各种安全措施卫生管理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;
有关改进工作的建议;
(2)、定期进行盘存;
每天收发每一批物料,必须进行帐、物、卡核对、发料后,在库存货位卡和台帐上填写货物去向,备查,及时入账,做到“日清”。
每月对有原辅料进行一次帐、卡、物核对,及时做月报、做到“月结”。
每半年对所有物料进行一次帐、卡、物核对,遇有出入,及时办理盘盈手续,必须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,并造册上报。
每年年终对仓库进行全面盘点,核对帐、卡、物,必须三相符,遇有不符及时找出原因,及时处理,造册上报。
年终盘库遇有物料多或少,及时报财务部做盘盈盘亏处理。
(3)、物料盘存及报表时间:
每月28日为物料盘存截止日期,下月5日为上交上月报表时间;
每月生产计划下达后,为配合生产调度的工作,根据需要报出临时报表。
(4)、物料盘存
仓库保管员根据在库实物进行盘存;
根据物资的台帐、货位卡、仔细清点货物,并做好记录;
仓库主管、QA对保管员的盘存清查进行抽查,要求帐、物、卡相符。
各生产车间对车间内所存物料、中间产品等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。
(5)、物料统计
物料统计必须准确,及时反映物资的收入、消耗、库存动态,并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填报。
(6)、盘存特殊情况处理
对物料盘点后出现盘盈情况应仔细核对帐卡有关单据,经查实无误后,按实物重新入账;如帐卡或单据填写及计算有误,应及时报告质监员及仓库主管并予以更正。
对物料盘点后出现盘亏情况时,如货物与台帐或货位上的数目差异在物料损耗范围内,则填写物料损耗报告,做充账处理,如不在损耗范围内,则需详细盘查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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