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仓库出入库管理的范围
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内仓库管理的业务范围、工作程序、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分工及相互协作关系。
2、程序
1. 物资到货接收
物资到库后,仓库保管员与交库人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,共同检查实物是否与计划、合同要求相符。如不相符,应拒绝接收并向生管课报告。
3. 物资的验收
3.1 物资数量验收
3.1.1 仓库保管员应按计划收料。超出计划数量的物资,对超出部分暂不办理入库手续,并向生管课报告;对不足计划数量的物资,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手续,并向生管课报告。
3.1.2 对包装完好无损、定尺和按件标明数量、重量的物资一般抽查10~20%,若初次抽查发现数量不符,应重新点数或过磅。对包装损坏的或不能换算、抽查的物资要全部点数或检斤检尺。不论过磅、检斤检尺、点件或理论换算验收,均必须认真准确地逐磅逐笔详细记录。
3.1.3 所有物资按实收数量入库。
3.2 物资质量验收
3.2.1 外协外购物资到库后,保管员根据“进货检验物资清单”要求,对检验和试验类物资应及时填写“物资进库送检单”并提交技术课,由技术课检验人员按照《检验管理程序》及图纸、检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物资进行检验,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;对验证类物资,直接办理入库。
3.2.2 由各工段生产的冲压件或焊接分总成、总成,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办理入库。
3.2.3 保管员将经检验合格的采购物资分类、标识入库贮存。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,由技术课负责进行隔离和标识,按《不合格品管理程序》要求处理。
3.3 凡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验收合格的物资填写 “入库单”办理入库。
3.4 入库物资应及时记入物资台帐;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,不能记入物资台帐,应列为代管物资,同时报告生管课进行处理。
4. 物资的保管
4.1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种类、特性,将物资存入相应的库房或区域。
4.2 入库的物资应有明确标识,按《生产现场标识和产品标识规定》规定挂标识牌。自制冲压件白件及入库的焊接分总成、外协外购车身配套件等挂产品标识卡;冷轧(卷)板入库时应检查其出厂产品标签是否齐全、完整。
4.3 对有防锈要求的物资,必须涂防锈油,入库后保管员应注意检查,根据实际情况加涂防锈油,防止生锈。
4.4 工段转入中心库的冲压件或焊接分总成,一般需装入相应的工位器具,防止划伤、变形,如无相应的工位器具,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,防止刮伤、挤压、磕碰等。
4.5 保管员对有保质期的物资要做好记录、标识,定期查看,防止过期变质。
4.6 对已过保质期或锈蚀、变形等物资,保管员必须做出标识隔离存放,并向生管课报告,由技术课进行评审,按《不合格品管理程序》要求处理。
4.7 仓库保管员应每天将物资入库情况报生管课,每月最后一日进行盘点,将本月收发存情况做好月报表报生管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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